对市人大代表《关于加强边远地区文体广场,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指数的建议》的回复

  • 时间:2023-07-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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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议案所涉及《关于加强边远地区文体广场,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指数的建议》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十二五”时期,山西省实现行政村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

二、“十三五”时期,主要建设“6565四级工程”,同时补充了部分贫困县移民新村健身设施。

市级“6个一”工程:建有一个综合体育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游泳馆(多元投入)、一个大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一个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县级“5个一”工程:建有一个标准体育场、一个体育馆、一个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休闲基地)、一个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乡级“6个一”工程:建有一个健身组织网络(文体站、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一个全民健身活动广场(多功能活动室或多功能运动场)、一批晨(晚)练点、一支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一个特色体育项目、一个国民体质监测站。村级“5个一”工程:建有一个健身组织网络(体育队伍、体育俱乐部)、一个适合农村(社区)特点的体育场地设施、一个传授体育技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组)、一个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一套体育活动和设施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配置主要倾向于乡镇/街道设施补短板、社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质等方面。行政村健身设施主要以县、乡镇、村级维护使用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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