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体字〔2021〕51号临汾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场馆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1-06-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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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体局、浮山县教体局,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体育事业发展的消防安全屏障,在全系统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现就进一步加强体育场馆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火灾事故防范工作

2021年6月25日凌晨3时许,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远襄镇北街一武术馆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4人重伤、12人轻伤。事故的发生,对火灾防控工作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坚决杜绝盲目乐观、掉以轻心、麻痹大意的思想。要扎实落实好体育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上毫不放松,在遏制重特大事故上毫不放松,在落实安全责任上毫不放松,在筑牢安全防范意识上毫不放松,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各负其责,强化监管工作,督促各体育场馆、体育经营活动管理者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在体育场馆开放、开展体育赛事(活动)、体育经营活动营业期间至少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确保当前全市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组织开展体育场馆消防安全检查

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柘城县火灾事故教训,以公共体育场馆、体育经营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备案及开业前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是否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私拉乱接临时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是否擅自停用消防设施或未保持完好有效、随意堵塞占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从严查处,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

三、强化监管,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

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要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工作中要深入一线,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主动查找和发现问题。同时,要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导检查,狠抓重大风险隐患的整治,狠抓突出问题的解决。对工作组织推动不力,措施责任落实不严,风险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要及时约谈通报和督促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四、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

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综合治理的工作动态宣传及重大隐患单位曝光力度,广泛告知民众,形成强大舆论压力;要督促各公共体育场馆组织所属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要在场所的醒目位置,以“初起火灾扑救、火灾逃生自救”为重点,利用LED或其他形式进行消防安全“三提示”,对重点人群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

                                                     临汾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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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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